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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对华光伏组件双反,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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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3070942108
时间:
2013-5-23 11:11
标题:
欧洲对华光伏组件双反,你怎么看?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公告,接受欧洲光伏产业联盟EU ProSun(这是由SolarWorldAG公司牵头20家欧洲光伏企业组建的民间组织)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
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于2011年10月19日向美国商务部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贸易申诉,要求对我国出口美国太阳能电池板的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一个月后,美国商务部宣布立案并正式进入调查,这是美国针对我国清洁能源产品展开的首个“双反”调查。
由于种种原因,美国商务部“双反”初裁结果迟迟没有公布。直到2012年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存在政府不公平的2.9%~4.73%的出口补贴,决定向我国产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板初步加征5%以下(最高4.73%、最低2.9%)的反补贴税。其中,无锡尚德被课以2.9%的税率、常州天合为4.73%,而其他我国厂商则是3.61%。但最终结果要等裁定。
经过数次延迟,美国商务部最终于2012年5月18日对外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作出反倾销结果初审,据悉,此次征税牵涉的数家光伏企业中,尚德电力将被征收31.22%、天合光能31.14%、英利等其他应诉企业31.18%,而未应诉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率249.96%。这是迄今为止,我国企业被征收惩罚性关税最高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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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7094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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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3 11:12
2011年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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