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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身伤害意外险如何进行划分? [打印本页]

作者: huang0805    时间: 2014-8-5 09:17
标题: 人身伤害意外险如何进行划分?
  人身意外无处不在,人人都需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投保了综合意外险之后,如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人身意外险的分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人身意外险按保险对象划分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于团体投保。
  二、人身意外险按险种结构划分
  [1]单纯人身伤害意外险。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我国目前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都属于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附加人身伤害意外险。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如我国目前开办的简易人身保险,以生存到保险期满或保险期限内死亡为基本保险责任,附加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属于生死两全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如,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旅客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废以及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损失,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财产保险。
  三、团体人身伤害意外险的特点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如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等。
  (2)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3)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
  (4)保险费率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是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费率因此降低。
  (5)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
  四、个人人身伤害意外险的特点
  ①大多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属于强制性保险。
  ②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
  ③投保条件相对宽松。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险对象均没有资格,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
  ④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伤害意外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
  人身伤害意外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以上资讯来自保险行业常用规则和情况,客户具体投保需求请详询网站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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