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已经是公司销售部的经理。我掌握着公司主要的业务资源,其中包括销售渠道、产地的分布、竞争的策略、成本的核算以及客户网络。这一切使我在生意场上得心应手,一时间成了公司销售上的“一把手”。 一家猎头公司向我透露,公司的竞争对手有意开出更为丰厚的条件,欢迎我加盟他们。说老实话,我内心很矛盾,公司的老总待我不薄。我能有超常的业绩,与他大胆放权、倾心培养分不开。 后来,猎头公司频频向我抛出诱饵,还秘密地安排我与那家公司老板“约会”。新老板许诺,假如我过去,做一样的工作,待遇是30万元的年薪和市郊的一套别墅。 权衡再三,为图发展,我决定往“高处”走。尽管我觉得难以启齿,但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向老总婉转地道出去意。老总听了,沉吟片刻后说,既然你去意已定,挽留你没什么意思。不过,老总话锋一转,你要和我们签一份商业保密协议。你在新公司的业务若对本公司有侵权行为,我们将向你和你的新公司提出诉讼。 我没有意识到这纸协议如同一道“紧箍咒”,为尽快脱身,我迅速签订了协议。 到新公司上班后,虽然“新东家”兑现了大部分承诺,但此时我才发觉,由于那纸协议的限制,我等于要重新开始,短期内的销售额肯定难以达到原来的水平。老板见此,十分不满,先是质疑,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他双手一摊,直言不讳地说,我花大价钱把你挖来,是看上了你手上的优良无形资产。如果你不能在我期待的时间里把它转变成实实在在的效益,那只好对你说对不起了。 两家公司我都得罪了。在同行中,事情经过口头传播后,我成了业内不受欢迎的人。困顿之下,我只好转到另一行业的一家私企打工。 这是一次人生教训。往“高处”跳槽本是正常的选择,但是,勇敢一跳之前,除了考虑诱人的得益外,更要提防潜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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